茶陵检察:增殖放流促修复 “益”心为公护生态
2024-12-19 08:41:4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刘凤 | 点击量:1148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凤)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洣江河生态环境保护,12月17日,茶陵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森林公安等单位在洣水流域舲舫官溪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和相关单位人员共同监督非法捕捞违法行为人进行增殖放流,共计放生鱼苗4万余尾,鱼苗均由非法捕捞违法行为人缴纳的生态赔偿金购买,严格筛选适合本地水域生态环境的鱼苗品种,分批次放流。一条条鱼苗顺着水流冲出,游入洣水河,让“捕鱼人”变“补鱼人”。同时,检察干警积极向周边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提高公众对生态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守护好一江碧水”需共同携手努力,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依法支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积极引导“生态违法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为茶陵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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